证券简称:ST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编号:临2018—002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周序中先生、董事苗文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周序中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付伟先生、苗文政先生委托董事吴振清女士代为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为
5,582,334.1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2,863,960.95 元,本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1,277,281,626.84 元。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此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8-00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年审会计师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1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经营成果给予了客观评价。公司董事会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做出的说明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对所强调事项,我们将持续进行关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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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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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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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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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0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特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全文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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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公告》(临201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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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需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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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