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于2021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于2021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