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及金额:公司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各种1天至6个月的(极)低风险、(较)中低风险银行理财、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本金安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建设项目的增加,公司需要较多的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由于资金到位与使用存在时间差,使得公司阶段性沉淀资金数额较大。为提高阶段性沉淀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上述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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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阶段性沉淀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各种 1 天至 6 个月的(极)低风险、(较)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
益凭证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上述业务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
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本金安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为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特变电工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对购买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在具体投资时,公司将充分防范风险,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宏观政策的研判,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已投资的产品情况,如果外部金融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产品价格报价出现大幅变化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时,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最新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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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阶段性沉淀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阶段性沉淀资金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