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 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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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永中和诚信记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督管理措施 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7 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1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独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公司拟支付信永中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3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50 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增长50 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人数、天数和每个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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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