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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89: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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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9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5 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安排和注销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期、行权价格、授权及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6、公司董事会中的 4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7、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临 2022-095 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查,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公司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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