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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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
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信永中和已取得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信永中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三)信永中和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四)信永中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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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信永中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19 次。
二、为公司审计项目信息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主要由信永中和乌鲁木齐
分所承办。信永中和乌鲁木齐分所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负责人为王凤华,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 802 号鸿瑞豪庭 2 栋 22 层-2,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650000057725133X,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6501)。信永中和乌鲁木齐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一)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建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信永中和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卫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信永中和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赖春蕾女士,2007 年
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信永中和本次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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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拟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专项报告)350 万元,与 2020 年度费用相同;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特变电工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 2021 年
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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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