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4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下发的通知,通知称“北京三中院立案执行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兴龙实业、赵宁、王瑛琰、赵兴龙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现决定对北京三中院冻结的兴龙实业持有的东方金钰(证券代码600086)104,630,000股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10时至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兴龙实业持有的东方金钰(证券代码600086)104,630,000股股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48129.8万元;保证金:4812.98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MA20)乘以股数确定。展示保留价为481,298,000元,保证金为48,129,800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00元。展示起拍价即为展示保留价。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股票过户(交接)及限购的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北京三中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张女士:1381118259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4月2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户名:(2019)京03执恢20号
账号:020005933804134840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公司将及时核实上述情况,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