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834,509.63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4,892,734.3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265,631,441.37元,减去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 438,870,483.84 元,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370,702,732.85 元。公司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1,371,470,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要情况,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董事薪酬的预案》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张朝华女士、温凯婷女士、杨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回避 4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朝华女士、温凯婷女士、杨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回避 3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