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仁堂 60008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冯莉
电话 010-6717978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电子信箱 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9,058,986,690.05 27,054,123,244.38 27,044,491,889.50 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412,636,216.71 11,810,494,423.01 11,807,275,548.61 5.10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调整后 调整前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760,696,245.05 7,507,011,281.04 7,507,011,281.04 3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86,526,289.49 743,477,955.86 743,477,955.86 32.6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79,030,353.48 734,896,006.82 734,896,006.82 33.2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66,775,898.08 1,883,382,071.01 1,883,382,071.01 25.67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0 6.74 6.74 增加1.2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9 0.542 0.542 3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5,6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52.45 719,308,540 0 无 0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其他 4.23 57,992,970 0 无 0
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99 41,033,808 0 无 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2.30 31,500,000 0 无 0
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9 25,897,415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其他 0.87 12,000,000 0 无 0
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 其他 0.71 9,791,708 0 无 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其他 0.70 9,600,198 0 无 0
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
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50 6,853,790 0 无 0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0.49 6,694,666 0 无 0
金
上述股东关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联关系或一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致行动的说 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欧
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