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
的预案》
公司拟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司,不含本公司)采购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及食品,预计 2023-2025 年该项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藏怡女士、刘柏钢先生、满杰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
的预案》
公司拟与同仁堂集团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同仁堂集团(含其附属公司,不含本公司)销售产品,预计 2023-2025 年该项关联交易发生额为每年均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藏怡女士、刘柏钢先生、满杰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
服务保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