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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85 沪市 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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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同仁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同仁堂:同仁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
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5,811,705.31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9,075,574.2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343,423,793.24元,减去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 397,726,375.98 元,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262,433,548.28 元。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1,371,470,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2023 年,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预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董事薪酬的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北
京同仁堂同心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及 2022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三、四、五、六、十一、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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