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永拓”)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永拓进行了沟通,对方已明确
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
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中兴华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尤开兵先生,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中天科技(600522)、绿能慧充(600212)等 2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文波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徐工机械(000425)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3 年,自 201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 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3 年为上市公司宏盛股份(603090)、
廊坊发展(600149)、汇鸿集团(600981)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77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6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17 万元),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
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
费用同比下降超过 20%,主要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了拟聘任中兴华。中兴华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信息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以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永拓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永拓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时鉴于永拓聘期已满,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永拓、中兴华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永拓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