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
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安投资”)系国安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7,452,712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04,926,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国安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504,926,298 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316-2 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
否 冻结
冻
为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冻结 冻结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冻结 结
控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起始 申请
名称 量 到期日 原
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日 人
因
股 售股
东
冻结期限 北京
中信
为 36 个 市第
国安 2022
月,自转为 一中 重
集团 是 387,273,586 99.95% 34.46% 否 年3月
正式冻结 级人 整
有限 16 日
之日起计 民法
公司
算 院
合计 / 387,273,586 99.95% 34.46% / / / / /
关于国安集团重整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2)京 01 破 26 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国安集团所持股票被多地法院冻结,存在被执行、处置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的规定,轮候冻结国
安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7,273,586 股。上述冻结起始日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信国安集团
387,473,586 34.48% 387,473,586 100% 34.48%
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投资
117,452,712 10.45% 117,452,712 100% 10.45%
有限公司
合计 504,926,298 44.93% 504,926,298 - 44.93%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8%,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自 2019 年至今发生多次股权司法轮候冻结事项,
2021 年 1 月 7 日,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
民法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目前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被 100%司法冻结。
关于历次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三、控股股东情况
1、因国安集团流动资金紧张,发生了包含公募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保函垫付等情况。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1】6487号),经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国安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等级为C。其他相关数据正在统计核实中,待统计完成后将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国安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将强化内控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债务风险,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2021 年 12 月 30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请
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2022 年 1 月 30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
国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2022 年 2 月 17 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
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关于国安集团重整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国安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