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 中葡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永拓”)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对经营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的综合
考虑,经公司招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永拓进行了沟通,对方已明确
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立信合伙人(股东)232 人,注册会计师 2323 人,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人,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2.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2 亿元。2020 年度立信共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立信执 司提供审计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绍伟 1998 年 2016 年 2011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肖荣 2017 年 2019 年 2017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傅立足 1998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绍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度 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审
2020 年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傅立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8 年-2020 年 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确定。具体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0 年 2021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2 60 15.38%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5 20 -2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永拓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 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永 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 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 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永拓已为公司连续 11 年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 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永拓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
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公司对经营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的综合考虑,公司招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满足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