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 中葡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3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李向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号)。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净 利 润 为 -56,992,104.12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56,403,174.79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1,861,805.01 元;由于本报告期内
公 司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5,352,466.21 元 ,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977,282,977.40 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 号)。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号)。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号)。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24号)。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