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天
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35,2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83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赵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菲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6,939,768 94.0123 9,995,500 5.9877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6,939,768 94.0123 9,995,500 5.9877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6,939,768 94.0123 9,995,500 5.9877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6,939,768 94.0123 9,995,500 5.9877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6,939,768 94.0123 9,995,500 5.987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64,402,168 98.4826 2,533,100 1.5174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审批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64,402,168 98.4826 2,533,100 1.5174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竞拍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64,402,168 98.4826 2,533,100 1.517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2023 年 1,000 0.0100 9,995,500 99.9900 0 0.0000
度 利 润 分
配预案》
7 《 关 于 审 7,463,400 74.6601 2,533,100 25.3399 0 0.0000
批 2024 年
度 担 保 额
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7《关于审批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丹、吕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