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9—003)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大道42号的BPO基地制餐中心全部房屋产权,标的总建筑面积为4837.98平方米。2019年3月1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公司与天津柏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标的成交价格为38,703,840元。截至日前,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
●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经海泰发展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BPO基地制餐中心全部房屋产权,该房屋为独立产权,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大道42号,总建筑面积为4837.98平方米。依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该制餐中心评估价格为3,725.73万元。(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2019年1月18日,上述资产交易已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1位意向受让方。2019年3月1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公司与天津柏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标的成交价格为38,703,840元。截至日前,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天津柏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六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H1座127室
法定代表人:张顺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天津柏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交易标的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大道42号制餐中心房产
(三)交易价格
交易价款为38,703,840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11,611,152元人民币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27,092,688元在本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五)产权交接事项
1、甲方应在乙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
2、乙方获得交易中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资产现状移交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全部保证金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资产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0.1‰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事项可能导致的乙方损失的损失数额。
四、资产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盘活固定资产,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