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 2011—016)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津百新厦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天津乾盛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野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天津翔越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天津怡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
成的受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将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
新华路 1、3、5 号,多伦道 23、25 号,佳木斯道 18 号的津百新厦房产,
以总计 4.11 亿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上述四家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津
百新厦房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交易需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津百新厦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与天津乾盛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野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翔越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天津怡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
组成的受让方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将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 1、
3、5 号,多伦道 23、25 号,佳木斯道 18 号的津百新厦房产,以总计 4.11 亿元的价
格全部出售给上述四家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津百新厦房产。公司董事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交易需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天津乾盛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河西区绍兴道津滨雅都公寓 1 门 2A、3A201
法人代表:胡益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
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文具
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有色金属、珠宝首饰、矿产品(煤炭等需
审批的矿产品除外)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机动车除外)安装、
维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
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公司名称:天津富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 A 座 205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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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胡益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
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工艺美术品、
矿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照明器材
批发兼零售;计算机图文设计;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
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3、公司名称:天津翔越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 A 座 305 室
法人代表:胡益军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
属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教用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矿产
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
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公司名称:天津怡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 A 座 367 室
法人代表:胡益军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
属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教用品、珠宝首饰、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通讯
器材、矿产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
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津百新厦部分房产
位于和平区新华路 1、3、5 号;多伦道 23、25 号;佳木斯道 18 号的房地产。
建筑面积 58,297.34 平方米,包括:-2 层、-2 夹层、-1 层、-1 夹层、1-9 层部
分、10-39 层。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商业。
经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次交易标
的“津百新厦部分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38,084.22 万元,评估价值为 40,414.15 万
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转让方(甲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天津乾盛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翔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天津怡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计四家公司
2、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 4.11 亿元。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担保金 1.5
2
亿元。该款项在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时自动转为项目转让价款。项目转让余款计人民
币 2.61 亿元在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本协议之日起 5 日内一次性付清。
3、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甲方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股东大会未能批准通过本协议,
或者国家有关机关未能审批通过本项目转让后的产权过户程序,则乙方已经支付的
房屋价款予以返还,甲方有权另行处分该项目。
4、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日,按
逾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转让价款,逾期付款达 7 天
以上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除依 10.1.1 向甲方支付 7 天的违约金之外,乙方还应当支付甲方 1.5 亿元的违
约金,且甲方有权从本协议 3.4 条款指定帐户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帐
户余款返还给乙方。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则乙方每迟延付款一日,
按逾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完毕
之日止。
若甲方在乙方支付完毕房屋全款、协议生效后,且甲方已经取得拆分后的新房
屋产权证书,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已经支
付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甲
方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 15 天以上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
本协议。
若乙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退回监管账户内的本息。如超过
约定时间未予退还的,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照账户内的本金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每迟延一
日,按乙方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
偿。
5、交割
乙方支付完毕合同全部价款,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办理项目的如下交割手续:
双方确认,自乙方支付完毕合同全部价款,且甲方取得拆分后的新房屋产权证
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双方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全部资料到房管部门按照房
屋主管部门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过户手续完毕之后,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
款与条件,本协议项下项目按照其现状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双方确认,在过渡期间因管理标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抵债资产等)
及相关负债,由甲方概括享有。
双方确认,在乙方拿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交给的产权进件回执后 3 日内,双方
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由乙方全面接管。标的项目风险自乙方接管之日起,由甲
方转移至乙方。
双方确认,甲方通过书面或邮寄方式将房屋接收通知发送乙方(A、B、C、D 任
意一家即可),乙方签收之时或送达乙方之时即为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时。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为公司进一步做强地产主业,提升公司业绩提
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增加净利润约 2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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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
3、房屋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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