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有 8 名董事,需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并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翁天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翁天晓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调整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由于工作变动,李克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对李克迪先生在任期间给予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詹姆斯·库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原监事李克迪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会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翁天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翁天晓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翁天晓,男,1970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郑
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部会计部副部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报告部副部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与信息总部财务报告部部长、东创紫联(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风汽车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暂时履行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成本收益分部经理岗位职责)、暂时履行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天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詹姆斯·库克,美国国籍,男,硕士学历。先后担任日产加拿大股份有限公司(NCI)首席财务官兼行政总监、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澳洲/中东/印度管理委员会首席财务官、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澳洲/中东/印度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区域副总裁、日产汽车有限公司行政/财务澳洲/中东/印度管理委员会、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区域副总裁、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区域业务管理部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澳洲/中东/印度区域业务管理部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日产北美股份有限公司(NNA)财务副总裁、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姆斯·库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控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裁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