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士龙先生、叶征吾先生、韩力先生、刘晓安先生、袁丹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凤菊女士、许海东先生、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凤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函,东风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柯钢先生、李克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蔡士龙:男,汉族,1966 年 2 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曾任东风汽车公司刃量具厂副厂长、厂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设备 制造厂厂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副总经理,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装备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东风 科技(东风零部件)党委书记,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风汽车零 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士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叶征吾:男,汉族,1969 年 11 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曾任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襄樊工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东风德纳车 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征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韩力:男,汉族,1967 年 3 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曾任东风贝洱热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东风汽车零部件(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刘晓安: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
员。曾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 总部长。现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部兼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财务会计 总部总部长,东风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披露信息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 袁丹伟:男,1966 年 3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一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规划总部 经营管理部部长、经营规划部部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总部总部长。现 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部务委员、东风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丹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披露信息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徐凤菊:女,196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现
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武汉汽车
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团委副书记,1994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武汉汽车工业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2000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
院财务系主任、教授、博导,2017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博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凤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许海东: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北京
燕山石化有限公司客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北京新华
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北京中德安驾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总监,2010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海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王帅: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丰富的技术
研发、先进制造业跨国公司管理和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先后从事农业机械、 半导体通讯设备、汽车电子行业的技术、管理及业务开发等工作逾 12 年。曾在 大型国企担任研发工程师,先后在世界 500 强伟创力电子、德尔福汽车电子担 任工程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后任阿拉丁投资集团投资副总裁,现任东方汇富资 本董事总经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柯钢:男,汉族,1968 年 7 月生,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部零部件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
长,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部部长、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现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治理部子企业专职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披露信息外,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2. 李克迪:男,1971 年 8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审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经营管理总部审计合规部副部长, 东风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克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披露信息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