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仪汽贸”)因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受理东仪汽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已指定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接管东仪汽贸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东仪汽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东仪汽贸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东仪汽贸以债务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破产申请概述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东仪汽贸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
(一)法院裁定受理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仪汽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
产总额 103,306,215.95 元,股东权益为-103,400,862.95 元,资不抵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东仪汽贸系企业法人,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东仪汽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故可认定东仪汽贸已具备破产原因。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指定管理人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 0115 破 85 号《决定书》,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团队成员为许建斌(负责人)、杨永霞、李骏、杨龙、陈广、范富尧、秦亮。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同时,根据(2023)沪 0115 破 85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东
仪汽贸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11 月 20 日前,向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
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22 层;联系人:许建斌;联系电话:1832124978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仪汽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仪汽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4 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蔡伦路 28 号张江第五法庭(A2 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管理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接管东仪汽贸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东仪汽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考虑公司已全额计提对东仪汽贸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若东仪汽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增加公司利润约153万元。东仪汽贸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东仪汽贸以债务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