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2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重娟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以上两项费用共计100万元,上述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是公司2022-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