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 67,974,413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7,599,993.9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819,174.34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19.60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97,538,207.27
其中: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1,318,549.83
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3,467,041.00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额金额 905,524.34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399,355.54
2022 年 1-6 月份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47,736.56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68,313,546.83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5,657,129.91
其中: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427,432.48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257,211.08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623,389.49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871,224.00
2022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477,872.8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8,586,195.41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190,000,000.00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586,195.4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9-021”号公告)。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4、2019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上述额
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2021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7、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2022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