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 金花 编号:临 2011-02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
集,会议通知刊登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大会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180,7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85
3、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会议 5 人,独立董事艾焱、梁毅因公务出差原因请
假。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会议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孙圣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
如下:
议 案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 成 反对 反 对 弃 权 弃 权 是否
序号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1 关于处置资产的议案 94,180,745 100% 0 0 0 0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伟平、郭斌为本次会议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 2011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