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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80 沪市 金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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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 花: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12-31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 金花 编号:临2008-04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12 月26
    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 年12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
    人,实到5 人,独立董事赵霞委托独立董事艾焱代为表决,会议由吴一坚董事长主持,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公司金花制药厂搬迁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市
    政告字[2008]4 号),本公司金花制药厂生产二部位于的西安市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
    造项目已被列入西安市“十一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之一,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住户均
    需按要求进行拆迁。同时本公司生产一部周围已经改造为商业、商务区,不适宜工业
    企业的生产。为了支持政府城市改造工作,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决定将公司金花制药
    厂生产一部和生产二部合并搬迁至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新址,搬迁方
    案如下:
    一、金花制药厂现状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是公司下属药品生产分公司,目
    前由分处两地的生产一部和生产二部两部分组成。
    1、生产一部现状
    生产一部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十六号,占地面积30037 平方
    米,拥有厂房等建筑物面积28622 平方米。生产一部以生物制药和新药生产为主,2002年通过GMP 认证,目前拥有前提取、口服液、片
剂、胶囊剂、颗粒剂、溶液剂以及金
    花格胶囊专用车间等14 个药品生产车间,主要设备有真空冷冻干燥机、烘干灭菌联
    动线、灌装机、各剂型包装线等设备,是转移因子和国家一类新药人工虎骨粉生产基
    地。
    2、生产二部现状
    生产二部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白杨南路付40 号,占地面积24629 平方米,拥有
    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18017 平方米,该部前身为原西安大庆制药厂,始建于1965
    年,1999 年被公司收购。生产二部于2003 年通过GMP 认证,现有高速压片机、多向
    运动混合机、沸腾干燥机、湿法制粒机、高效包衣机、泡罩包装机、全自动胶囊填充
    机自动瓶装包装线等设备,具有年产片剂约20 亿片、胶囊剂约1.5 亿粒、粉散颗粒
    剂3000 万袋的生产能力,目前生产产品包括感冒止咳用药、胃肠道用药、抗生素类
    药、糖尿病用药和儿童系列用药等品种,剂型包括片剂、胶囊、颗粒剂、散剂、糖浆
    剂、口服溶液剂、溶液剂、混悬剂、合剂和一个原料剂。
    二、搬迁原因
    1、生产二部生产场所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列入城区改造范围。
    2、生产一部周围已经改造为商业、商务区,不适宜工业企业的生产。
    二、新址概况
    公司拟搬迁的新厂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开发区科技四路,占地面积26683.6 平方米,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新址地上建筑物目前包括厂房11078 平方米,办公楼9410 平
    方米,质检实验楼6230 平方米,共计26718 平方米。厂区内已建成生产、生活及消
    防供给水系统 ,水源为城市自来水。供电系统符合工业生产要求。
    上述厂房及质检实验楼为标准设计,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抗震规范》,《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定。公司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和GMP 认证要求进行装修改造。
    上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为西安智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智
    辉”)所拥有,西安智辉拟以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出资设立一间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收购该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
    有权。
    本公司与西安智辉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费用预算
    1、购置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设施费用
    新厂址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宇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 年11 月30 日,评估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采用重置成本法估算总价为12362.75 万 元;采用收益
    还原法估算总价为11752.40 万元。两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估价对象的价值,两
    种方法测算的结果比较接近, 经综合分析,取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结果,则估价对象
    于2008 年11 月30 日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价值为12057.58 万元。经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1500 万元。
    2、装修改造及搬迁费用
    公司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生产厂房、质检实验楼按照
    GMP 要求进行设计、改造和装修,届时将按照改造装修设计方案确定费用。
    四、搬迁时间安排
    全部搬迁预计时间12 个月,其中:
    2009 年1 月至3 月完成搬迁改造施工图纸设计
    2009 年4 月至9 月基础改造
    2009 年10 月至11 月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
    2009 年12 月GMP 认证准备
    2010 年1 月投产
    五、本次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本次搬迁后,药品业务实现集中生产,优化了生产流程,减少了重复购置的
    生产设备和设施。2、可以减少管理部门和人员,节省管理费用。
    3、有利于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4、通过搬迁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
    5、因搬迁将导致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在2009 年期间有一定时间的停产,将对公
    司主营收入产生影响。
    六、搬迁后现厂房及建筑物的处置
    生产二部搬迁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
    偿,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
    生产一部搬迁后,其厂区用途将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重新规划。
    七、备查文件
    1、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市政
    告字[2008]4 号)
    2、大兴路地区未央区域城市综合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金花制药厂动迁
    工作的函》
    3、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中宇评报字[2008]第2213 号)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西安智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位于西安市科技四路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宇评报字[2008]第2213号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西安智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科技四路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目 录
    评估报告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4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
    托方以外其他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 4
    三、 评估对象和范围 ………………………………………… 5
    四、 价值类型 ………………………………………… 5
    五、 评估基准日 ………………………………………… 5
    六、 评估依据 ………………………………………… 5
    七、 评估方法 ………………………………………… 6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1
    九、 评估假设 ………………………………………… 12
    十、 评估结论 ………………………………………… 13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3
    十二、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4
    十四、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14
    十五、 评估师签字、机构盖章和
    法定代表人签字
    ………………………………………… 14西安智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科技四路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I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1、 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4、 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5、 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资产评估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6、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参与评估人员名单西安智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科技四路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评估报告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格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
    告陈述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我们的分析、判断,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
    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2、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查勘;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
    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
    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5、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已
    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6、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
    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
    目的,仅在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