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价格:由 13.25 元/股调整为 13.15 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46 人调整为 927 人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福医药”)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
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等。2021 年 8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27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236.9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1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
度利润分配议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实
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结果: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 P=13.25-0.09856≈13.15 元/股。即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3.25 元/股调整为 13.15 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46 人调整为 927 人,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授予的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人福医药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人福医药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