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特别提示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于2015年6月24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制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万元,共计不超过25,000份),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人福医药股票,以及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6、“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上限为5亿份,每份份额为1.00元,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普通级份额。
7、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其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包括:(1)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回收;(2)优先级份额按照不超过7.2%的年基准收益率(实际年基准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及实际存续天数获得的收益。
8、“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标的股票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9、以“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5亿元和公司2015年8月17日的收盘价22.94元/股测算,“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上限为2179.6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1.69%。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人福医药、公司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案) (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稿) (修订稿)》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持有人会议 指 人会议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管理委员会 指 委员会
本资产管理计划 指 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管理合同》 划资产管理合同》
标的股票 指 本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和持有的人福医药股票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指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指导意见》 指 见》
《公司章程》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并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副经理以上(含副经理)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分别为公司董事长王学海、董事兼总裁李杰、董事兼副总裁邓霞飞、监事杜燕云、副总裁徐华斌、副总裁杜文涛、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亚君、副总裁刘毅、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前伦,合计认购不超过1,980份,即1,980万元。其他员工不超过991人,合计认购不超过23,020份,即23,0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 占员工持股
序号 持有人 认购份数(份) (万元) 计划比例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980 1,980 7.92%
2 公司其他员工 23,020 23,020 92.08%
合计 25,000 25,000 100.00%
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最终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及身份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25,000份,每份10,0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之前。持有人认购资金如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由其他持有人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人福医药股票,以及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上限为5亿份,每份份额为1.00元,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普通级份额。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其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包括:(1)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回收;(2)优先级份额按照不超过7.2%的年基准收益率(实际年基准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及实际存续天数获得的收益。
“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标的股票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5亿元和公司2015年8月17日的收盘价22.94元/股测算,“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上限为2179.6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1.69%,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锁定期。“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锁定期满后,“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兴全睿众人福医药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4、在锁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