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武汉商业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1999年12月10日召开的99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关精神,即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让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下称当代总公司)持有的武汉市商业银行500万股股权的决议,已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本公司与当代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关公告已刊登在1999年1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并在公司1999年报告中予以说明。此协议已于近期获武汉市商业银行董事会同意,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1.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日期:1999年12月10日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二)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受让方为本公司,出让方为当代总公司,即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当代总公司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1973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6%,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特一号,法定代表人:潘瑞军(已于今年4月辞职,有关营业执照的变更尚在办理中)。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制冷工程的新产品研制开发、技术咨询培训、科技信息服务、成果转让。
(三)公司投资参股武汉市商业银行是为了建立新型、友好、互助的银企关系,发挥银企双方优势,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四)交易的标的及交易价格: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武汉市商业银行股份500万股。武汉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武汉市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原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成,于1997年12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首次注册资本为568,398,688.88元。该次关联交易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武汉市商业银行5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88%,总投资515万元人民币,每股受让价格为1.03元人民币。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增加公司的赢利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是有利的。
(六)其它:
在武汉市商业银行首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武汉市商业银行关于对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将其在我行的500万股股权按原入股价格转让给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