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之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李星星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