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星盛州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星盛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无锡星盛州本次质押公司股
份 128,120,020 股,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128,120,02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75.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4%。
● 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06,107,921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
华西集团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6,107,921股,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6,107,92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获悉控股股东无锡星盛州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于2023年1月4日获悉第二大股东华西集团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 限售股 质押 日 比例 的比例 用途
东 (%) (%)
无锡 江苏资
星盛 是 否 否 2023 年 1 2026 年 12 产管理
128,120,020 月 3 日 月 16 日 有限公 75.00 19.34 /
州 司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 限售股 质押 日 比例 的比例 用途
东 (%) (%)
江苏资
华西 否 否 否 2023 年 1 2026 年 12 产管理
集团 106,107,921 月 4 日 月 16 日 有限公 100.00 16.01 /
司
2、上述股东股份质押系为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星盛州和华西集团均无一致行动人情况,无锡星盛
州和华西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分别如下: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 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无锡
星盛 170,826,693 25.78 0 128,120,020 75.00 19.34 0 0 0 0
州
合计 170,826,693 25.78 0 128,120,020 75.00 19.34 0 0 0 0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 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华西
集团 106,107,921 16.01 0 106,107,921 100.00 16.01 0 0 0 0
合计 106,107,921 16.01 0 106,107,921 100.00 16.01 0 0 0 0
二、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无锡星盛州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上
述股东股份质押系为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相关风险,无锡星盛州和华西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供现金担保等措施。
2、无锡星盛州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设置预警线、平仓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况,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