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2-18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5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与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行(以下简称“曲商行”)签订编号为2020年宣流授字003号《授信额度协议》,协议约定曲商行对宣威磷电提供短期贷款额度123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10000万元、承兑汇票贴现额度5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从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7月24日止。同日,澄星集团、澄星股份、李兴分别与曲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曲商行与宣威磷电所签订的2020年宣流授字003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后曲商行与宣威磷电多次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发放贷款本金12300万元。因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曲商行将宣威磷电及担保方起诉至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曲靖中院”),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约定判令宣威磷电及担保方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涉诉情况
2021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了曲靖中院就宣威磷电与曲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告:临2021-102)。
2021年11月23日,曲靖中院就宣威磷电与曲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李兴未能收到开庭通知无法出席,曲靖中院延期开庭。
2022年2月8日,澄星集团被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澄星集团管理层按照要求向澄星集团管理人移交了上述纠纷一案相关的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
2022年2月14日,澄星集团管理人向曲靖中院寄发《中止审理告知函》。曲靖中院收到告知函后与原告曲商行进行沟通。曲商行表示愿意变更诉讼请求,在诉讼
程序中仅主张宣威磷电和李兴的还款及担保责任,并要求尽快开庭审理。
2022年2月21日,曲靖中院就宣威磷电与曲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第三项判令被告李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22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了曲靖中院关于公司与曲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1)云03民初180号】(详见公告:临2022-069)。
2022年8月8日,公司收到了曲靖中院关于宣威磷电、李兴与曲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和《当事人缴款通知书》【(2022)云03执466号】。
三、最新进展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曲靖中院关于宣威磷电、李兴与曲商行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2022)云 03 执异 147 号】:异议申请人宣威磷电向曲靖中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22)云 03 执 466 号执行通知书,终止该案件的执行,并解除该案件中对宣威磷电采取的执行措施。曲靖中院立案受理上述异议申请并作出裁定如下:驳回异议申请人宣威磷电的执行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
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和解,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裁定受理澄星股份的和解申请;2022 年 4 月 14 日裁定认可其和
解协议;2022 年 4 月 28 日,无锡中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按照和解协议
减免的债务,自裁定生效之日澄星股份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022 年 4 月 20 日,公
司管理人向曲商行发送了留债清偿方案确认书,根据和解协议及管理人《留债清偿
方案确认书》,曲商行留债本金为 26,232,638.46 元,留债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 5 年,留债利率为年利率 8%,澄星股份按此协议进行留债清偿。
截止目前子公司宣威磷电应付曲商行的债务为留债本金 26,232,638.46 元及其对应的留债利息,由于曲靖中院驳回了宣威磷电针对(2022)云 03 执 466 号执行通知书的执行异议请求,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依据相关要求计提相应负债,预计将会影响净利润 7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子公司相关
账户的解冻工作,截止目前,宣威磷电尚有 6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411,236.20 元。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