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13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解冻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本次被轮候解冻股份数量为 170,826,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712-2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轮候解冻。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解冻的具体情况
1、本次轮候解冻股份原被冻结情况
因重庆繁盛机电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澄星集团存在买卖合同纠纷,重庆市第
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述合同纠纷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轮候冻结了澄星集团持有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0,826,693 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详见公告:临 20220-038)
2、本次股份被轮候解冻情况
股东名称 澄星集团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170,826,693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8%
解除冻结时间 2022 年 7 月 12 日
持股数量 170,826,693 股
持股比例 25.78%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70,826,693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8%
3、本次解冻原因说明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管理人询证,解冻原因如下:江阴市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作出(2022)苏 0281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澄星集团重
整,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 0281 破 2 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
澄星集团管理人。澄星集团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九之规定,
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保全措施。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2021)渝 05 执 1504 号之五、(2021)渝 05 执 1505
号之六、(2021)渝 05 执 1506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因执行需要,分别通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将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轮
候解冻。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数 冻结起
执行法院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到期日 备注
量(股) 始日
比例 比例
浙江省宁 2020年6 2023 年 6 月 21 日 详见公司临
波市中级 170,826,693 100% 25.78%
人民法院 月 22 日 2020-032 公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7 公
人民法院 月 3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7 公
人民法院 月 3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宁波市鄞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州区人民 2020年8
25,000,000 14.63% 3.77%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9 公
法院 月 14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南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京市中级 2020年8
24,800,000 14.52% 3.74%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39 公
人民法院 月 14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镇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江市中级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40 公
人民法院 月 21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无 2020 年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170,826,693 100% 25.78% 11 月 1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45 公
人民法院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上海金融 2020 年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法院 50,000,000 29.27% 7.55%
12 月 11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0-046 公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1年3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1-002 公
人民法院 月 1 日
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年,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1年3
170,826,693 100% 25.78% 自转为正式冻结 2021-002 公
人民法院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