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 2022-09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圆满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11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楼。
执业资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
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46 人
截至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 815 人。
其中,合伙人 46 人,注册会计师 33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204 名。
3、业务规模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40,910.8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2,763.3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84.49 万元。2021 年度共有审计业务客
户 4,5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 32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 3 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近三年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3 次(处罚类型为: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文号: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9 号、[2020]25 号)、 [2020]110 号,不影响目前执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长俄,200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7 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拟于 2019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宝,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拟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3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实施了审计、鉴证,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苏亚金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