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 2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472,6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23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江永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王国忠先生、花伟云先生因公务出差,
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吴仕英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江永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1、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江国林 174,122,615 96.4814 是
1.02 蒋建红 174,017,402 96.4231 是
1.03 姜义平 173,742,680 96.2708 是
1.04 刘剑侠 173,614,038 96.1996 是
1.05 蒋大庆 173,231,988 95.9879 是
1.06 倪宏 174,022,500 96.4259 是
1.07 仇飞 150,705 0.0835 否
2、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刘斌 174,505,856 96.6937 是
2.02 宋超 174,531,174 96.7078 是
2.03 王凌 174,157,487 96.5007 是
3、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陈劲杉 173,507,608 96.1406 是
3.02 顾静娟 173,323,941 96.0388 是
3.03 张杰 256,210 0.1419 否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江国林 3,295,922 34.1688 0 0.0000 0 0.0000
1.02 蒋建红 3,190,709 33.0780 0 0.0000 0 0.0000
1.03 姜义平 2,915,987 30.2300 0 0.0000 0 0.0000
1.04 刘剑侠 2,787,345 28.8963 0 0.0000 0 0.0000
1.05 蒋大庆 2,405,295 24.9356 0 0.0000 0 0.0000
1.06 倪宏 3,195,807 33.1309 0 0.0000 0 0.0000
1.07 仇飞 150,705 1.5623 0 0.0000 0 0.0000
2.01 刘斌 3,679,163 38.1418 0 0.0000 0 0.0000
2.02 宋超 3,704,481 38.4043 0 0.0000 0 0.0000
2.03 王凌 3,330,794 34.5303 0 0.0000 0 0.0000
3.01 陈劲杉 2,680,915 27.7930 0 0.0000 0 0.0000
3.02 顾静娟 2,497,248 25.8889 0 0.0000 0 0.0000
3.03 张杰 256,210 2.6561 0 0.0000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泽骏、朱纯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