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的汇总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2021 年 5 月 6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
“公司”或“上市公司”)因公司 2020 年度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到期未能解决的影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次,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若公司 2021 年
年报触及退市相关指标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债权人江阴市建筑装璜制品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1 月修订)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截止目前,公司、澄星集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2022 年 2 月 8 日,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
部经济园”)向江阴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进行重整。2022 年 2 月 9日,公司收到澄星集团的告知函,称上述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澄星集团管理人,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司与澄星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澄星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41),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核查
公告后复牌。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仲裁)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404,372,765.26 元(其中:重大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 2,210,928,325.61 元;其他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 129,175,113.01
元;截止 2022 年 1 月 28 日被投资者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64,269,326.64 元;人民法院
诉讼费催缴合计金额为 2,667,005.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暂时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下述重大被诉讼起诉案件一至十六为已披露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2-016),本次公告为案件二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收到了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22)苏 0281 执 109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当事人缴款通知书》。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 2,404,372,765.26 元(其中:重大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为 2,210,928,325.61 元;其他被诉讼起诉(仲裁)的金额
为 129,175,113.01 元;截止 2022 年 1 月 28 日被投资者诉讼起诉的金额为
64,269,326.64 元;人民法院诉讼费催缴合计金额为 2,667,00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释义: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汉邦(江阴)
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石化”)、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高包装”)、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房地产”)、
常州铂斯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斯达”)、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
江阴市日用化工厂(以下简称“江阴日化”)、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澄星”)。
一、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判决(/
序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程 案号 进度 调解/裁 履行
号 请人 序 决等)结 情况
果
收 到
执 行
裁 定
书 、
报 告
案 宁波银行股 金融 (2021)苏 财 产
件 份有限公司 澄星股份、 借款 44,928,111.64 诉 0281 执 一审 一审判 令 、
一 无锡分行 澄星集团 合同 讼 5505 号 决已出 执 行
纠纷 通 知
书 、
当 事
人 缴
款 通
知书
收 到
(2021)苏 执 行
02 民初 通 知
金融 471 号、 书 、
案 渤海银行股 澄星股份、 借款 诉 (2021)苏 一审判 报 告
件 份有限公司 澄星集团 合同 200,050,000.00 讼 02 执 752 一审 决已出 财 产
二 无锡分行 纠纷 号、(2022) 令 、
苏 0281 执 当 事
1095 号 人 缴
款 通
知书
案 招商银行股 金融 (2021)苏 收 到
件 份有限公司 澄星股份、 借款 151,486,600.00 诉 02 民初 40 一审 一审判 执 行
三 无锡分行 澄星集团 合同 讼 号、(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