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
截止本公告日,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70,826,693 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20-022);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
量为 170,826,693 股(含本次轮候冻结股数在内),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
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301-1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是否 冻结股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期 冻结 冻结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为限售 始日 日 申请人 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东 股
冻结期限 靖江市润
澄星 2021年3 为三年,自 元农村小 债权
是 170,826,693 100% 25.78 % 否
集团 月 1 日 转为正式 额贷款有 纠纷
冻结之日 限公司
起计算
合计 170,826,693 100% 25.78%
是否 冻结股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期 冻结 冻结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为限售 始日 日 申请人 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东 股
冻结期限
恒丰银行 信用
为三年,自
澄星 2021年3 股份有限 证开
是 170,826,693 100% 25.78 % 否 转为正式
集团 月 1 日 公司无锡 证纠
冻结之日
分行 纷
起计算
合计 170,826,693 100% 25.78%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数 冻结起
执行法院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到期日 备注
量(股) 始日
比例 比例
浙江省宁 详见公司临
波市中级 2020年6 2023 年 6 月 21
170,826,693 100% 25.78% 2020-032 公
人民法院 月 22 日 日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7 公
人民法院 月 3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江苏省无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锡市中级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7 公
人民法院 月 3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8 公
民法院 月 12 日
冻结之日起计算 告
重庆市第 冻结期限为三 详见公司临
五中级人 2020年8
170,826,693 100% 25.78% 年,自转为正式 2020-038 公
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