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星股份股价异动的回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9年1月23日发来的问询函已收悉。
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经本公司及本人核查,答复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本人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无涉及到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兴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