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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6 沪市 康欣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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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6:康欣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600076:康欣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永拓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为满足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服务年限的要求,同时以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考虑,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进行了充分沟通,永拓已知悉该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
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
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通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拥有从业人员 784 人,其中
合伙人 45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拥有注册会计师 324 人,其中
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204 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经审计的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3.6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1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0.80 亿元。2020 年度共有审计业务客户 2,7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 26 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总额合计 5,386.62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F51)、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等。2020 年度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共有 3 家,苏亚金诚具备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三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1 次            2 次

 自律管理措施          无              无              无

  纪律处分            无              无              无

  苏亚金诚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涉及人员 5 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陈玉生,199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5 家。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乃军,2011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 4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 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17 家,挂牌公司 1 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注册资本:1,850.00 万元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是

  连续服务年限:5 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1]第 110027 号)。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永拓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合同
期限届满。公司为满足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服务年限的要求,同时以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考虑,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永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永拓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对苏亚金诚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经过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拟聘任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进行了充分沟通,永拓已知悉该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苏亚金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

  经审核,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状况和诚信记录,认为苏亚金诚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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