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欣新材,股票代码:600076)于2018年2月5日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日。公司2018年3月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鉴于本次重大战略合作和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工作量较大,停牌期间正值春节长假,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3月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更换重组交易标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4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以及《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年5月
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 100%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连城县朝翔竹木有限公司 70%股权方案的议案》,并于当日对本次预案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018年 5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
部下发的《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98 号,下称《问询函》),并将《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018年6月5日,公司协调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完成《问询
函》的回复,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并披露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鉴于此,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年6月
6日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