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 2011-003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永利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举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研究决
定,提名张永利先生、郭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须经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与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
监事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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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
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监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
害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
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
《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制订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
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
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0 年度报告、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
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和变更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青鸟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以 8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深圳市北大青鸟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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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青鸟华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
北大青鸟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以 2000 元的价格出
售给深圳市北大青鸟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 该
项出售资产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程序。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出售收购资产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
磊审字[2011]第 0390 号审计报告中,认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对
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对于所涉及事项,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1、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揭示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几年的努力,公司资产得以
夯实,风险得以释放,但由于公司在所处行业中竞争力较弱,公
司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生产经营困难,公司及子公司大都处
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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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从 2010 年开始向房地产领域战略转型,通过设立子
公司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准备进入房地产开发业务,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盘活公司土地资源,目
前在房地产开发方面,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通过转型房地产行
业,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以解决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持续发
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
础。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 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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