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编号:临 2021-04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4),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勘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厦门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资产。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先后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071、临2022-007),中船九院及中船勘院与受让方已办理完毕其位于厦门市 11 处房产转让事宜;剩余中船九院持有的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则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有关规定,继续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同等挂牌条件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
者 2022 年 11 月 28 日止。
二、进展情况
鉴于中船九院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始至今(即自第一次挂牌期满及按同等挂牌条件延长挂牌至今),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中船九院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
政部第 32 号)有关规定,以不低于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
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评估金额的 90%,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再次公开挂牌,其中位于上海市的房产公示期为
20 个工作日;位于深圳市、重庆市的房产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止,中船九院位于深圳市、重庆市的房产公示期(10 个工作日)已满,
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以上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2022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040)。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第十九条“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 12 个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的规定,公司关于中船九院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重庆市房产事宜自首次挂牌日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可以继续挂牌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现结合深
圳市、重庆市房产第二次挂牌情况,中船九院将继续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
同等挂牌条件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者 2022
年 11 月 28 日。
由于暂无意向受让方,本次挂牌仍存在转让交易不成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