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 2015-064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中船钢构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芮江实业”) 100%股权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经理层以不低于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人民币
18437.99 万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转让协议和办理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手
续。 201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
产公告》(临 2015-048)。
2015 年 11 月 26 日挂牌公告期满后,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江
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以人民币 18438 万
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叁拾捌万元)的价格成功获得芮江实业 100%股权。
江南造船成立于 1990 年 7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林鸥,注册资本为
292457.011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军工产品、船舶修造、 各类机电设施、
非标设备、相关技术与劳务及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按章程),压
力容器,起重机械,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汽车修理,
装卸,桥梁钢结构。
近日,公司已与江南造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2015 年 12 月 8 日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产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1843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
肆佰叁拾捌万元】;
2、支付方式:
( 1)江南造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
1843.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肆拾叁万捌仟元】,在本合同生
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 2) 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
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江南造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
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 16594.2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
亿陆仟伍佰玖拾肆万贰仟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
账户。
( 3)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 3 个工作日内,
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银行账户。
3、违约责任:
( 1)江南造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3‰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江
南造船赔偿损失。
( 2)公司若逾期不配合江南造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
期一日应按照交易价款的 3‰向江南造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
江南造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政府审批流程造成的逾期
除外。
(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与受让方办理交易手续,并在上述
股权交易完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将对公
司 2015 年的业绩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