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1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更换董事的,新更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换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员兼任,职工代表不担任公司董事。但
1/3。 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员兼任,职工代表不担任公司董事。但1/2。
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成,其中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成,其中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2
事,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事,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
人。 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