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证券代码:60006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19年修订版)
二〇一九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因政策变化,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草案修订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信盈时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以筹集资金1亿元全额认购了由中信盈时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中信盈时冠城大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盈时二期”)的普通级份额。盈时二期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和普通级份额,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外进行融资,总资金规模不超过3亿元。盈时二期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冠城大通股票(证券代码600067)、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4、截止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盈时二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8,122,45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79,799,475.91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3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2.5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5%。目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交易卖出。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8日,目前股票锁定期已结
束;存续期为36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7日。
5、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年修订版)》。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年修订版)》,一方面,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进行延期;另一方面,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资金来源、收益分配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9年修订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19个月,即至2021年1月7日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原为12个月,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结束。本次延期后不再设定锁定期。
(3)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份额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4)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方式
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
截至《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9年修订版)》公告之日,“盈时二期”持有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55%,最终受让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5)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含但不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合法主体通过公司股东借款或金融机构融资等合法方式对外借款筹集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等。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所有份额的本金及预
期年化保底收益提供担保。
(6)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模式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另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变更调整、延长或提前终止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冠城大通、本公司、公司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冠城大通股票、公司股票、 指 冠城大通普通股股票,即冠城
标的股票 大通A股
控股股东 指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员工持股计划 期员工持股计划
盈时二期 指 中信盈时冠城大通员工持股
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计划草案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
年修订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
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信托公司 指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 指 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
划、资金信托计划 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认购书》 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
(二)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
2、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含但不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持有人合法
自筹资金、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合法主体通过公司股东借款或金融机构融资等合法方式对外借款筹集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一)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所有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保底收益提供担保。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现行有效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截至《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年修订版)》公告之日,“盈时二期”持有公司股票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