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将其持有的
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电工”)75%股权以人民币400
万元转让给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集团”)。
●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明晰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战略利益。
一、交易概述
1、2009 年6 月9 日公司与天利集团(以下也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合同》。根据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闽信审字
(2009)037 号,截止2009 年4 月30 日联通电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926,964.92
元。双方同意以联通电工2009 年4 月30 日净资产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天利集团以人民币40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联通电工75%
的股权。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
有的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75%股份,以人民币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
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转让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内容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 年6
月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2
会议通知的公告》。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为天利集团。
2、交易对方天利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3、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天利集团总资产91,533,831.80 元,负债合计
71,535,079.77 元,净资产19,998,752.03 元。2008 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854.70 元,实现净利润27,702.87 元。
4、天利集团最近五年之内无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资产名称、类别:
联通电工75%股权。
(2)权属情况
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
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联通电工情况
名称: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开发区上歧新村3 号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注册资本:560 万元
实收资本:56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铜、铝制品;批发零售:机电产品,金属材
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与生产相关的咨询
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
许可的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1995 年2 月25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2 月25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3
(4)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75%
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
(5)财务状况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联通电工总资产7,383,875.84 元,总负债316,687.97
元,净资产7,067,187.87 元。2008 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2,828,387.98 元,净利
润-1,755,575.10 元。
截止2009 年4 月30 日,联通电工总资产7,241,169.08 元,总负债314,204.16
元,净资产6,926,964.92 元。2009 年1-4 月实现净利润-140,222.95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与天利集团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为出让方,天利集团受让
方,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标的概况
具体请参阅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价格
根据福建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闽信审字(2009)037
号,截止2009 年4 月30 日联通电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926,964.92 元。经协商
双方同意以联通电工2009 年4 月30 日净资产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确定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 万元。
(三)付款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天利集团同意分二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天利集团应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
2、在联通电工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天利集团向公
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50 万元。
(四)股权过户
公司在收到天利集团支付的第一期股权款后15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督促联通
电工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将其持有的联通电工的75%股权过户至天利集团名下
相关文件。4
联通电工从2009 年5 月1 日起至联通电工股权过户给天利集团完成日期间的
所产生的损益由天利集团承担或享有,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保证联通电工没有
任何未披露的债务,否则因此给天利集团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2009 年6 月9 日在福州市签订。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战略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以大规模、综合性、中高档社区开发
为主的上市地产蓝筹公司。因此,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公司战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联通电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