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8-05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综合授信、动产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为公司漆包线业务提供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顺利实现当期经营目标。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 年9 月21 日发出通知,
并于9 月25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6 人。其中韩国龙董事长授
权韩孝捷董事代为表决,商建光董事和韩孝煌董事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且两位董事未授权其它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公司向融资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同意由公司作为质押人,利
用公司所有或拥有的存货和在产品等资产向贷款银行提供并履行质押担保,担保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2、借款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08 年9 月25 日、9 月27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签署了《综合
授信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和《人民币借款合同》,具体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综合授信合同:2
1、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2、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一年,自2008 年9 月27 日起至2009 年9 月27 日。
3、担保方式:
具体请参阅本公告“动产质押合同内容”。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2008 年9 月25 日于福州。
(二)动产质押合同
1、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2、担保期限:
自2008 年9 月27 日至2009 年12 月27 日。
3、质物:
以《动产质押合同》附件《质物清单》所列财产设定质押,主要为存货和在
产品等资产和财物。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2008 年9 月25 日于福州。
(三)借款合同
1、贷款种类:
短期贷款
2、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300 万元。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08 年9 月27 日至2009 年9 月27 日
4、贷款利息:
以贷款实际提款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
贷款利率为7.92%
5、担保方式:
具体请参阅本公告“动产质押合同内容”。
6、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3
2008 年9 月27 日于福州。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漆包线业务提供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顺利实现当期经营目标。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综合授信合同;
3、人民币借款合同;
4、动产质押合同。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10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