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21-059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曹建伟先生、于莉女士、杨波先生、卢新磊先生和奉定勇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
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关联方向公司采购汽车配件、半成品、空调组件等材料增加的影响,公司拟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拟增加销售材料 17,500 万元。
单位:万元
定价 2021年 2021年预 2021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原则 定价方法 原预计 计增加交 1-9月实
交易额 易额 际交易额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11,862 6,165
股子公司
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3,100 7,500 6,492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2,800 76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销 售 材 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1,900 388
子公司 固定资产
郑州之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销 售 材 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1,650 576
固定资产
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1,400 538
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550 3,500 177
设备
河南快鹿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510
郑州宇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450 338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300 6,500 3,223
郑州贝欧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销售材料 市场价 参考市场价 120 61
公司
合 计 24,642 17,500 18,718
注:①2021 年 1-9 月实际交易额未经审计;②上述额度在
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三、关联方信息
1、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32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义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G6JXW4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 366 号办公楼六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 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 8 号 3 号车间
209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销售汽车配件、半成品、空调组件等材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充分利用公司生产资源和管理优势,发挥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