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1-027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08,223,807.0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13,939,223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06,969,611.5 元(含税)。公司 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4.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度分红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