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1-03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08 年-2011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 2011 年 6 月 31
日到期,公司将与关联方续签《2011 年-2014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每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公司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并将
在年报中详细披露。
一、关联交易协议概述
根据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和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宇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签署了自 2008
年至 2011 年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原
框架协议有效期即将结束,需要续签《2011 年-2014 年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 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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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410199100008997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
专用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2749214393
股东情况: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85% ,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 15%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6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牛波
注册号码:410198000007736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的开发和销售;通用设备、专
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1769870536X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71.84%,猛狮客车有限公司
28.16%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 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号码:410199100031959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空调器及相关零部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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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2753897684
股东情况:宇通集团 70%,豫新空调 3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中霞
注册号码:410199100029337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担保、投资、咨询服务(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10118769483187
股东情况:宇通集团 96.67%、宇通客车 3.33%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区长椿路 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项林
注册号码:410199100006887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路面、建筑等相关机械
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和租赁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2732484450
股东情况:宇通集团 95.87%、安驰担保 4.13%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郑州绿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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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八大街以东
法定代表人:赵岩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
注册号码:410198100002993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材料、百货零售、房屋租赁。
税务登记号:41010474251254X
股东情况:宇通集团 10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7、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郑汴路 42 号
法定代表人:路向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号码:410100100013743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税务登记号:410104744079735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众意路第一国际 922 号
注册资本:美元 1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祥盈
注册号码:410000400014280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动产、交通工具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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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
股东情况: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70%,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
司 3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涉及的关联方
(一)关联原材料、零部件采购、接受劳务
1、根据关联方的优势,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生产所需之车用空调、
客车配件、附件,接受劳务等。
2、定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3、定价方法:参考市场价格。
4、质量检验: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标准。
5、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6、2010 年度公司根据上述约定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详见年度报告。
7、2011 年到 2014 年关联交易协议涉及关联方主要有:精益达、
科林空调、宇通集团、宇通重工。具体交易金额将在各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
(二)关联销售、提供劳务
1、公司根据关联方的委托,为关联方代购部分原材料、零配件,
以及出售自制件给关联方,为关联方提供劳务。
2、定价原则:成本加合理利润。
3、定价方法:原材料的价格为成本价×(1+1.5%),零配件的
价格为成本价×(1+7%),自制件的价格为成本价×(1+12%),提
供劳务参照市场价。
4、2010 年度公司根据上述约定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详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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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 年到 2014 年关联交易协议涉及关联方主要有:宇通集
团、精益达、科林空调、宇通重工。具体交易金额将在各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
(三)海外销售援外代理
1、根据援外业务需求,公司委托宇通集团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含零部件)出口、海外服务和配件供应、海外技术承包和技术支
持、零部件及材料进口业务等涉及援外项目的业务。
2、委托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签订代理合同;销售贡献率不
低于国内细分市场。
3、定价方法:合同定价。
4、2010 年度公司根据上述约定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详见年度报告。
5、2011 年到 2014 年关联交易协议涉及关联方主要是宇通集团。
(四)其他关联交易
1、根据关联方的优势,公司销售商品时需关联方提供的按揭贷
款、融资租赁等咨询服务;其他促进公司经营相关的交易。
2、定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3、定价方法:合同定价。
4、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5、2010 年度公司根据上述约定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详见年度报告。
6、2011 年到 2014 年关联交易协议涉及关联方主要是安驰担保。
四、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
名独立董事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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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七届四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以往的交易惯例,有利于公
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专注于主业发展,未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2011 年-2014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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