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21-015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计划要求。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受到行政处
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伍敏 1994 年 1999 年 2012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淑平 2000 年 1999 年 2012 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慧 2008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18 年
(1)项目合伙人伍敏,近三年签署过金浦钛业、音飞储存、金陵体育、恒润股份、长青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南京证券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金浦钛业、南京高科、力星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金额 2020 2019 同比变化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万元) 65 65 0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万元) 20 20 0
合计(万元) 85 85 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应有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一致认可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
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